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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股份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等违规行为被***出具警示函

xinfeng335 2024-09-21 未分类 47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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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11月10日海天股份***息显示,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长费功全、总裁费俊杰、财务总监刘华、李勇、陈凯鸿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海天股份或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向合营企业海天世浦泰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天世浦泰)转入3160万元,并于6月28日收回3159万元,2023年收回剩余1万元;2022年度海天股份为合营企业四川三岔湖北控海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岔湖海天)代付社保费用6.58万元,年末已全部归还。由于海天股份时任董事李勇在海天世浦泰担任董事长,在三岔湖海天担任董事,上述两家公司与海天股份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45%,但未按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未及时披露。

处罚决定如下:

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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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于:2024/09/21作者:xinfeng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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